女子加班不满,向同事抱怨老板“举报”她,被
发布时间:2025-11-19 10:27
@Workplace人 你有办公室抱怨或八卦小组吗?此前有一个案例,上海一名员工在办公室投诉群里八卦自己的老板,老板发现聊天记录在公司被公开阅读:会损害公司声誉,会被解雇!该员工感到被打击,觉得自己“不够内疚”。他申请仲裁,但未获支持,于是将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会做出什么裁决?案例评述:刘女士是上海市青浦区某公司员工。部门同事私下组建了一个微信群,名为“延迟仙女”。由于对老板长期安排的加班不满意,刘女士和同事们对集团领导的私生活不感兴趣。刘女士在聊天中时不时发出“所有网点必须关门”、“彩旗飘扬”、“你没看到他被选中吗?”等言论。没想到,有团队成员转发了将聊天内容分享给其他同事,然后转发给领导。被嘲笑的领导在公司会议上公开翻阅聊天记录,引发员工热议。不久后,该公司以“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恶意攻击、投诉、举报他人,损害公司或他人名誉,情节恶劣”为由,对刘女士进行了解雇。刘女士称,微信群里有关公司员工与领导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话题不是他提出来的,他只是顺便聊了聊。而且聊天也只是随意的调情聊天,群里只有十几个人,交流的范围也有限。随后,因微信群聊天记录外传,前述领导召开会议公开此事,并当场翻阅聊天记录。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领导处理不当化更糟。刘女士认为,刘女士虽然言语不当,但并没有扰乱公司秩序,也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解雇他是违法的。于是,他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10万余元。公司:一个十几人的微信群,属于公共场所。该公司认为,拥有十几名成员的微信群属于公众骗子。刘女士在此类场合发表诽谤他人的言论,其行为具有恶意,给他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刘女士的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达到了极端程度,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法院:公司直接解雇过于严厉且违法。青浦区教育局听取意见后表示上海欧普尔法院认为,刘女士在微信群中参与同事之间涉及其他隐私话题的讨论确实不恰当。但微信群里只有十几个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不存在大范围传播的可能性。随后事态的加强并没有造成刘女士的疫情蔓延。刘女士并未激活涉及他人隐私的不当言论的创建者。他只是重复别人的言论而已。虽然他的言论有些不当,但严格来说是在饭后,并不算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作为用人单位,在可以采取其他替代惩罚措施的情况下,公司直接终止劳动合同,违反了时效原则,过于严厉。这是非法解约,必须支付赔偿金。法院判令该公司赔偿刘女士10万余元0元。官员提醒,职场中冲突在所难免,但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是前提,即使抱怨,也要有底线,懂得衡量。无论是在朋友圈还是错误的私人群里,说脏话、散布谣言等不当言论都可能触及红线。好好说话,轻松讨论事情。只有以积极的态度和适当的技巧解决冲突,才能建立更好的工作关系。来源 |申公社,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