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5岁的送货员私自购买了一块“三无”锂电池
发布时间:2025-11-25 10:23
一名25岁的送货员私自购买了一块“三无”锂电池。夜间爆炸起火,被烧得很厉害!索赔101万余元,法院:卖家赔付66万元 去年3月,北京送货小李(化名)花了2400元从某某购买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仅仅两个月后,后者的电池在一天晚上突然爆炸,引发火灾,将小李严重烧伤。消防部门认定,起火事故的原因是电池内部故障。随后,小李向房山法院起诉涂某,索赔101万余元。在电动自行车电池起火事故现场,近日获悉,法院认定涂某不具备电池生产、组装、销售资格,其产品缺陷引发火灾。他必须承担70%的赔偿责任,并向小李支付66万多元。同时,法院还而小李明明知道电池是自己组装并带回家的,但还是买了电池,他应该承担30%的责任。夜间电动自行车电池突然起火的判决显示,事发时小李25岁。几年前,他和妻子来到北京打工,在房山的一个四合院里租了一间平房。两三年前,小李还是个男孩,就开始工作了。小李说,他用来送外卖的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和电池是单独购买的。其中,有两块电池,一块是网上购买的,使用了一年多,另一块是线下购买的。 “去年3月,我通过微信联系房山的一位卖家,花了2400元购买了一块60V的锂电池,后来发现卖家姓涂。”小李表示,从TU购买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充电过热的情况。他还联系了其他但这些失败并没有引起小李足够的重视。就在两个多月后,电池突然爆炸,被抓。 “我一般在院子里充电。火灾前几天下了雨,我就把涂的电池放在屋门上,但没充电。”晚上八点或九点5月30日,小李独自回到自己租的房子,喝完酒就睡着了。当晚11时00分,小李醒来时发现屋内浓烟滚滚,发现火势已蔓延到床边。她裹上被子,从床尾的窗户跳进院子里逃走。邻居赶紧拨打了119。火灾不仅造成房屋财产损失,还造成小李重伤,包括体表51%的极重度烧伤、呼吸道严重烧伤、烧伤休克等多种症状。庆幸的是,事发时,小李的妻子因躲避而逃过一劫。她回到家乡生下第二个孩子。消防部门调查认定,火灾事故系小李家门口放置的锂电池内部故障引发。此后,小李以产品责任纠纷为由,将电池销售商屠某诉至房山法院,索赔财产及个人损失101万余元。法院判决电池销售商承担70%的责任。本案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引发事故的电池是否是TU公司销售的。屠认为,消防部门认定的起火原因的电池尺寸与他销售的电池尺寸不一致,是小李撒谎。同时,涂先生还认为,小李违反消防规定,将电池带进屋内,这与他被烧伤有直接必然的关系。法院首先认定,在本案中本案中,被告不具备生产电动汽车锂电池的资质。根据本案证据,认定其生产并销售给原告的锂电池存在缺陷。针对上述争议点,法院认为,原被告和被告均无证据证明扣押的电池型号、尺寸。但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在网上购买的另一块电池的尺寸与消防部门认定为火灾电池的电池尺寸不符。因此,被告向原告出售的锂电池起火的可能性很大。法院确认,火灾是由于被告向原告销售的电池存在产品缺陷引起的。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原告70%的损失,赔偿金额达66余万元。0000元。同时,法院还认为,原告明知锂电池是由个人充装并出售的,但仍将电池购买并放置在房屋内,且原告在火灾发生前一直在喝酒。判决原告承担30%的责任。涂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律师提醒卖家和买家不要心存侥幸。本案原告律师、北京富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友律师表示,本案中,TU电池销售商属于“黑厂”式生产,涉案电池存在产品缺陷。卖方不能简单地以“买方使用不当”作为免责的盾牌。 “电池销售的利润有限,但一旦因产品缺陷而发生事故,赔偿金额是销售金额的数百倍甚至数千倍。克价格。本案66万元的赔偿与2400元的销售形成鲜明对比,告诫经营者不要为了眼前的小利而忽视大的法律风险。”张志友说。“对于消费者来说,安全意识一定要牢固树立,不能有有机可乘。”张志友表示,对送货员小李的经历表示同情,但法院判决他必须承担30%的责任。这也为每一位电动自行车用户提供了重要的安全保障。温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电池时,应选择正规品牌渠道或信誉良好的贸易商,购买有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产品,不要因为价格低廉和电池寿命承诺而购买自行组装的“三无”电池,这会给家里埋下隐患。“唱吧,避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住宅等地方充电或存放电池。”张志友回忆道。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王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