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国人携带11件/套古代文物出国,经鉴定为
发布时间:2025-12-15 10:12
一名外国人携带11件/套古代文物出国,经鉴定为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5世纪的石器和金属工具。我们的海关抢走了他们的位置。 近日,西九龙站海关查获出境旅客携带的古文物11件/套。当天,一名阿富汗男性旅客从西九龙站口岸出发,途经海关管理区时未向海关申报。其随身行李箱机检图像异常。经进一步检查,海关人员在其行李箱内发现疑似文物11件/套。后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认定,该文物为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5世纪的石器和金属工具。其中包括 1 枚印有 Philoxiones 雕像的银币、1 枚石象图案徽章、1 套银质双头手链和 1 套金佛像。珍珠葡萄纹镶嵌宝石耳环。 、卍字纹金盘1件、镀晶小金佛塔1件、金镶宝石凹刻人物图案戒指1件、铜佛足莲座1件、石像化妆盘1件,均为一般禁止出境文物。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出口必须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出入境检验机构检验。经审查批准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并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寄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的单位和个人尝试必须向海关申报,并凭文化出口许可证向海关放行。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走私不构成犯罪的,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来源 |报关 编辑:舒梦清